paradox

人究竟為了什麼而活? 
這個問題的確是可以問一世,而又可以一世都沒有答案的。因為沒有一個答案具有絕對的說服性。
為了親人?父母帶我來到這個世界,我們成為了親人,然後撫養我成人。嬰孩的成長無疑帶給父母喜悅,倘若我們不在了,則帶給他們哀傷。而哪怕即使是我夭折腹中,即使我們其實並沒有相處的時間,我們的離去也依然是帶給他們哀傷。所以我是為了親人而活?
為了使命?例如耶教認為人一出生就有原罪,人是來這個世界贖罪的。這種說法的確可以為不少迷惘的人找到一個暫時的參照,並且規矩他們的行為從而限制自己的惡念。但這對於我這種不可知論者來說並不適用,要找到反駁這些論述的概念有千種萬種,就用歷史的角度來審視信仰對於我來說就說不過去了。那使命是什麼?貢獻社會?取悅別人?繁衍後代?這些也不過是從你一出生後就不停被社會灌輸的概念而已,不是嗎?
為了愛情?大概也有這樣的論調,因為你快樂所以我快樂,於是我為了繼續看到你快樂所以我要繼續活下去。就像所謂的命運一樣,每對情侶都可以在自己的世界中“王子與公主往後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”。或者女人可以這樣,但男人卻不可以這樣。因為假如男人變成這樣的話,那反而女人會離這個男人而去吧,因為這種男人簡單來說,太廢了。
為了自己?那到底何謂之自己呢?這樣就又回到上述的paradox裡了。但人總不能沒有目的地活下去。那就暫時先這樣吧。為了感受這個世界的一點一滴,春風秋雨,為了再看多這個世界一分鐘,而活下去。就像愛一個人應該無論她的優點缺點也都愛的話,那愛生命,就是無論生命中是好事壞事也沒關係吧。
(結果都不知道自己寫了什麼,而忽然之間,下雨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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