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動自覺

我一向都認為一個人的自覺是很重要的,亦即是自律性,在社會上工作,尤其是。假如一個員工被上司踢一腳才走一步的話,我相信沒有哪一間公司能夠容得下如此尊貴的人才。沒錯,你來工作付出的是勞動力,我給你的是薪酬。注意,不是薪金。除了薪,還有酬的,也就是酬謝你為公司作出了貢獻。但倘若只是來領一份薪水,交託的工作隨隨便便敷衍一下交差的話,一有自省過自己是否對得起自己的薪酬,二是否對得起自己的職業操守呢?
我承認人都是有惰性的,大家都想少做事多拿錢,最好當然是不用做都有錢,是吧?現實呢?明顯是不可行的。世界有四種人,用粵語口語來講,是1過唔到自己過唔到人;2過到自己過唔到人;3過唔到自己過到人;4過到自己過到人。通常人的狀態都是第二類,極少數有第三類,所以最理想的狀態當然是第四類。所以假如自問自己對得起更高的薪酬而公司給不了的,可以跳槽走,這是人的自由。但假如自己都覺得自己只是在得過且過地做事的話,還不如不要做好了。所有公司應該都沒有這樣的閒錢養這樣的閒人(某些地區的國營公司除外,我不是故意臨尾要抽水的-_-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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